奥鹏教育
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 部门首页 >> 奥鹏教育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关于开展2021年度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评优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4-22

粤开大终教2022〕2

 

 

关于开展2021年度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

评优活动的通知

 

各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:

为表彰先进、鼓励优秀,进一步促进开放大学体系奥鹏远程教育的发展,经研究决定,开展2021年度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评优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在市、县开放大学奥鹏学习中心开展评选“先进奥鹏学习中心”和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   (一)先进奥鹏学习中心

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;

2.学习中心建设完善,设立专人专岗,有分管校领导;

3.认真执行广东省教育厅、广东开放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、奥鹏教育合作高校发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,招生工作规范,严格执行合作高校授权的收费标准,无乱收费现象;

4.教学支持服务工作成效高,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学生管理、学籍管理、论文答辩等各项工作,无学生投诉事件,无丢失、损坏招生资料现象,无考试事故;

5.近三年来在校生具有一定规模。

(二)优秀教育工作者

1.政治立场坚定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教育事业;

2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,未出现过考试事故;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;

3.从事奥鹏教育5年以上,熟悉奥鹏远程教育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工作,为本中心的业务能手;

4.善于把握现代远程教育规律,在学习中心建设、管理、服务、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;

5.坚持改革创新,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远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、新方法。

三、评选名额

评选“先进奥鹏学习中心”20个;评选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30名,各学习中心限推荐1名候选人。

四、评选工作要求

(一)公开透明。各奥鹏学习中心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采取民主推荐、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。

(二)宁缺毋滥。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要高标准严要求,把思想政治表现、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,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的根本标准,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,实行一票否决,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、群众公认、名副其实。

(三)严肃纪律。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,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。

五、颁奖

“先进奥鹏学习中心”和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。

六、评选材料申报

各学习中心填写附件1-4,纸质版材料经各学习中心签字盖章后,于5月13日前邮寄至广州市下塘西路23号广东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奥鹏管理中心(邮政编码:510091),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:263456135@qq.com。联系人:韩新桂,联系电话:020-83504141。

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
 

附件:1.2021年度先进奥鹏学习中心评选申报表

2.2021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表

3.2021年度先进奥鹏学习中心评选汇总表

4.2021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汇总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广东开放大学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4月22日


附件1

2021年度先进奥鹏学习中心评选申报表

单位名称


学习中心名称


负责人


2019年招生人数


2020年招生人数


2021年招生人数


现有在校生人数


2019-2021年是否有重大违规事故或受到有关违规违纪通报


联系人


电话号码


申报学习中心主要事迹说明(请分若干点叙述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学习中心盖章

   

申报学习中心所在单位意见

 

 

 

单位负责人(签名):  

(单位印章)

   

 

附件2

2021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表

姓名


性别


出生

年月


政治

面貌


 


联系方式


从事奥鹏教育年限


2021年招生人数


主要事迹说明(请分若干点叙述)


所在单位意见

 

 

 

 

 

单位负责人(签名):  

(单位印章)

   

 

附件3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年度先进奥鹏学习中心评选汇总表

序号

联系人














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附件4

 

2021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汇总表

序号

















 


版权所有:继续教育学院(老年大学)